门户首页>>
论坛
城市贴吧
今日关注
精华热帖
版块导航
|
分类
招聘求职
房产频道
二手交易
相亲交友
车辆买卖
生活服务
|
其他
黄页大全
电话查询
|
下载APP
登录城市通
注册
社区
城市贴吧
精彩贴图
摄影
精华热帖
今日关注
导航
分类
招聘求职
车辆
二手
商机
房屋交易
交友
培训
生活
优惠
优惠券
促销信息
有奖参与
逛街
家居
美食
汽车
婚嫁
酒店
全部
其他
黄页
问事
城市百科
电话
法律首页
乌鲁木齐律师
律师事务所
法律法规
婚姻专题
|
房屋专题
|
继承专题
|
债务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房屋专题
>
房屋装修
> 详细信息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
发布人:wlmq
所属: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2017/4/9 23:02:47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
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本市职工、居民须有所在工作单位或房屋**单位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外地来沪民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外地来沪人员,须有本市雇用单位证明或当地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驻沪机构还需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本市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驻沪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驻沪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上海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收藏]
[返回顶部]
婚姻专题
本专题将告诉你如何正确的处理婚姻带来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
[进入专题]
·
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方式
·
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
·
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
·
特殊情况下的抚养权问题
·
抚养关系变更的情况
·
闪婚闪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办?
·
离婚夫妻能否轮流抚养子女?
·
法院判抚养权的考虑因素
房屋专题
本专题将告诉你如何正确的处理关于房屋的买卖、租赁、拆迁等问题……
[进入专题]
·
延期交房纠纷的处理
·
我国物业管理业主公约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
房屋出租后物业管理费谁交纳
·
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条件
·
物业收费服务项目
·
前期物业管理注意事项
·
小区发生刑事案件,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继承专题
本专题将告诉你如何用法律知识来正确的处理遗产的继承等问题……
[进入专题]
·
银行何必操心死者存款由谁继承
债务专题
本专题将告诉你如何正确的处理个人以及公司的债务纠纷等带来的问题……
[进入专题]
http://www.wlmq.ccoo.cn
关于本站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留言
|
版权/隐私
|
城市联盟
电话:010-61744288传真:010-61744288 邮箱:union#ccoo.cn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宏福大厦1007室 邮编:
Copyright © 2004-2024 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城市联盟
京ICP备09021873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90779号
电信业务审批[2009]字第548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