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货车禁行时间调整为每日8时至24时
信息来源于:新疆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5/19
从事货运的司机师傅需要留意了,出行前请计划好出行时间及路线。为了缓解乌鲁木齐交通拥堵,并落实“昼客夜货”政策,保障乌鲁木齐货运企业及参与者的基本利益,满足乌鲁木齐正常的货运需求,5月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对货运车辆限行时间进行调整。
据悉,本次调整自5月20日起实施,5月20日至5月31日仅予以宣传教育,6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开始对在禁行时间内驶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每日8时—24时,在A类禁行路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通行;B类禁行路段上禁止轻型、中型及重型货运车辆通行,本市微型货运车辆除外;C类禁行路段禁止中型及重型货运车辆通行,本市微型、轻型货运车辆除外。
乌市城区所有道路在早高峰9时—10时30分,晚高峰18时30分—20时30分均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外埠货运车乌市城区禁行时间,在A类、B类和C类禁行路段均为8时—24时。
在“田”字型快速路网工程施工期间,河滩快速路(苏州路立交桥至人民路立交桥之间路段)8时至22时禁止轻型、微型货运车辆(含已配发通行证车辆)及外埠号牌车辆通行(含已配发通行证车辆);8时至24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运车辆通行(含已配发通行证车辆)。
因道路施工或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对道路进行管制限行的,货运车辆应按照临时管制规定通行。本次调整中未涉及的道路,司机师傅需依据路口、路段的交通标志行驶。
请各相关单位及货运车辆根据限行时间和区域自行调整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安排好生产生活。
货车禁行路段连连看
据悉,本次调整自5月20日起实施,5月20日至5月31日仅予以宣传教育,6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开始对在禁行时间内驶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每日8时—24时,在A类禁行路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通行;B类禁行路段上禁止轻型、中型及重型货运车辆通行,本市微型货运车辆除外;C类禁行路段禁止中型及重型货运车辆通行,本市微型、轻型货运车辆除外。
乌市城区所有道路在早高峰9时—10时30分,晚高峰18时30分—20时30分均禁止货运车辆通行。外埠货运车乌市城区禁行时间,在A类、B类和C类禁行路段均为8时—24时。
在“田”字型快速路网工程施工期间,河滩快速路(苏州路立交桥至人民路立交桥之间路段)8时至22时禁止轻型、微型货运车辆(含已配发通行证车辆)及外埠号牌车辆通行(含已配发通行证车辆);8时至24时禁止中型、重型货运车辆通行(含已配发通行证车辆)。
因道路施工或大型活动需要临时对道路进行管制限行的,货运车辆应按照临时管制规定通行。本次调整中未涉及的道路,司机师傅需依据路口、路段的交通标志行驶。
请各相关单位及货运车辆根据限行时间和区域自行调整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安排好生产生活。
货车禁行路段连连看